比赛项目单一的问题确实制约了钓鱼运动的进一步发展。但现实严峻的生态问题,却不允许我们大踏步地进入自然水域。今后若干年里,在池塘进行的钓鱼比赛必然是钓赛主流。
客观地说,手竿竞技垂钓运动发展至今,技术水平已经到了一个非常高的阶段。这是全体竞技钓手,特别是率先进入竞技领域的钓手们努力的结果。但是我们的赛制并不完备,多年一贯制,没有根本的改变。有的不尽合理,有的模棱两可,有些很具体却不能实行——公平性也是影响比赛正常发展的一个因素。
因为垂钓条件限制,手竿钓成了比赛的主要项目或唯一项目。对全能型的钓手来说,只参加手竿钓赛,无疑是不公平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也无所谓。钓位差异,什么时候都不可避免。特别是在鱼的密度太小时,钓位几乎成了决定胜负的唯一因素。但只要承办方能在抽签后立即登记,就能够避免作弊换位现象。尽管不公平因素也存在,大家机会均等,也都可以理解。
有一种不公平,是主、承办方和普通钓友都不能承受却又无可奈何的。这就是钻赛制的空子,以及愈演愈烈的“放水”现象。
该放水时大放特放,该掐人时大掐特掐,这已经成了赛场上一道“独特的风景”。此现象不得不让一些竞技好手心灰意冷。君不见,为了保住前几场打得好的队友,旁边的他可以干脆不钓。你说不让“放水”,他可以消极参赛,不挂饵、象征性地挂饵,怎么控制得住?如果钓位离队友较远,他就使出浑身解数,大钓特钓,让周围的参赛钓友成绩失常。他本来有得1分可能,可你数鱼,偏偏就没有一条——鱼全放了。或者算计着该得几分,然后放掉多少尾、多少斤,就真的得了多少分。于是该保的保了,该踩的踩了,他的那个圈子整体就上去了。裁判干涉?他振振有词:哪条规定说不让跑鱼了?不让明放,他可以暗放,说是脱钩或失手跑鱼,你能管得住吗?
怎样从赛制上解决这个问题呢?
先打预选赛、淘汰赛,确定入围选手后最后进行决赛,这或许是杜绝“放水”现象的唯一办法。但是,大多数参加比赛的钓友就是想通过在一起钓鱼会会朋友、找找差距。过去习惯于自始至终打完全程,如果让他们中途退场,他们愿意吗?多数参赛者是结伴而来,也是结伴而去,有人参赛有人退场,也会给他们的行动带来不便,同时会影响赛场秩序。这是摆在主、承办者面前的一个两难选择。鉴于这些情况,分组赛也算是目前比较好的办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放水现象,但也是肯定不能杜绝。
“放水”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比赛的公平,今后竞技钓赛向何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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