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文中也存有一些不好理解甚至难于接受的地方。
一、标题。如果我国的辞书迄今没有被“颠覆”的话,那么我们还应遵循辞书的解释:颠覆,就是推翻。含有彻底否定之意。钓鱼,则是用钩挂饵诱鱼咬钩而获取它的意思(辞源解释“以钩取鱼也”)。钓鱼,是大概念,它的内涵简单而抽象,外延却很宽泛。从大的好几种钓法来看,有局部地区的民间钓法和正在广泛流传的现代悬坠钓法。每种钓法按一定标准又可细分。悬坠钓法是从属“钓鱼”这个大概念的子概念,子概念怎么可以颠覆大概念呢?大概念都被推翻了子概念还能独立存在吗?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所以,该文一开始的命题,就不能成立。
要说颠覆,不是没有,“文革”时期就彻底颠覆过:“钓鱼是资产阶级生活方式”,“钓鱼是玩物丧志的表现”。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与该文提及的钓技改革其实并不沾边,但我想不通该文作者为什么要用“颠覆”一词。
二、无端地把悬坠钓从传统钓中分离出来并使之相对立。在传统钓中,原本就存在着悬坠钓,不过工具简陋,方法粗糙,不如现代的那么精良灵巧。韩愈、陆游生活的唐、宋时代有没有悬坠钓法,暂且不去考证。我先说点事实。眉山老一代钓鱼人,习惯把主线称为钓线,把子线称为口线。至于一线双钩,一高一低,传统钓法也是有的,不过略有不同:一钩在坠上,一钩在坠下。看来悬坠、双钩、子母线都不能算作现代悬坠钓的独特之处了。传统钓法中有悬坠浮钓法,也有沉坠底钓法,后者是用来对付流动水域的。为什么“坠子落到水底”就不行该挨批评呢?把悬坠钓法用到急流中去也不行嘛。功能不同,针对的环境对象也不同,恐怕不能交叉比较衡量吧。
三、传统钓法存在落后的一面,这是无可回避的事实:现代悬坠钓,具有科学、先进的一面,对传统钓起到冲击、挑战的作用。这是好事,它推动传统钓的改革,比如增加七星漂的粒数,加大漂的浮力,找好漂和坠的平衡点,提高漂的灵敏度。反过来,传统钓的适应性强,敦促现代悬坠钓的改进,扩大现代悬坠钓的适应范围。比如眉山的河塘埝库无处没有现代悬坠钓的存在。说到底,两者之间分明是一种良性的互促互进关系,连该文作者自己也承认现代悬坠钓法“吸纳传统钓鱼技术”。所以,二者并非谁推翻了谁。
四、从汉代起,确立儒家思想为封建立国的正统思想,无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各方面,莫不受其影响和约束,科技的发展更深受束缚,这是历史根源使然。韩愈、陆游未必是垂钓爱好者,更非研究垂钓技术的全部内容。垂钓涉及到的知识非常广泛,连社会各界都受到儒家思想制约的时代,垂钓技术不可能单独突飞猛进。所以,我们不能超越时代、超越科技发展状况,勉为其难地去苛求古人,也不能以今天的标准去评价古代的垂钓者。
从目的上划分,垂钓大致可分生产、生活、竞技、休闲四类。70年代,我钓鱼是生活、休闲两兼顾。那时物资奇缺,什么都凭票供应,所以钓得鱼来改善生活是目的之一。1973年夏天,我在新津县红军院参观老红军垂钓,收竿后,服务员把钓获的鱼装妥请老红军带走,老红军却叫服务员把鱼倒回塘里。这不是典型的“无为而渔”式的休闲钓吗?《旅游卫视渔乐圈》栏目屡次播放外国垂钓高手得鱼后,双手轻捧、小心翼翼地放回水中。这两例,总不能说是灌输了“儒家哲学”之后的行为表现,更不能把技术落后归咎于此吧。
竞技钓有其环境、对象的特殊性,因而它的方法技术必须适应这种特殊性。休闲钓却不同,面对的是大自然环境、大自然对象,它的方法技术也必须适应所面对的特殊性。如果硬来个错位要求,要老红军也达到时速300尾,是不是有些不近情理而可笑?所以,不能以竞技钓标准成绩来蔑视或否定休闲钓。
五、事物本身都存在着二重性。张铨钓友和任志新钓友分别于去年15、16期上发表非常中肯的意见,给了我宝贵的启示。古人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不管站在哪个角度。只要不犯井底之蛙的错误,又能兼容并蓄、扬长避短,我相信,传统钓会更加长足进步,而现代悬坠钓也会更加发展,而不是谁颠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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