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青虾(学名:日本沼虾Macr0brachium nipp0nensis )无公害养殖的环境条件、苗种繁殖、苗种培育、食用虾饲养和虾病防治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青虾池塘养殖,稻田养殖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 18407.4-2001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
NY 5051 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NY 5071 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NY 5072 无公害食品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SC/T 1008 池塘常规培育鱼苗鱼种技术规范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03)第[31]号
3、环境条件
3.1 场址选择
水源充足,排灌方便,进排水分开,养殖场周围3km内无任何污染源。
3.2 水源、水质
水质清新,应符合 NY 5051 的规定,其中溶解氧应在5mg/L以上,pH7.0~8.5。
3.3 虾池条件
虾池为长方形,东西向,土质为壤土或黏土,主要条件见表1;并有完整相互独立的进水和排水系统。
表1 虾池条件
池塘类别 面积平方米 水深平方米 池埂内坡比 水草种植面积平方米
青虾培育池 1000~3000 约1.5 1:3~4 1/5~1/3
苗种培育池 1000~3000 1.0~1.5
食用虾培育池 2000~6700 约1.5 1:3~4 1/5~1/3
3.4 虾池底质
虾池池底平坦,淤泥小于15cm,底质符合 GB l8407.4-2001 中3.3的规定。
4、苗种繁殖
4.1 亲虾来源
选择从江河、湖泊、沟渠等水质良好水域捕捞的野生青虾作为亲虾,要求无病无伤、体格健壮、规格在4cm以上、已达性成熟;或在繁殖季节直接选购规格大于5cm的青虾抱卵虾作为亲虾;亲虾在繁殖前应经检疫。
4.2 放养密度
每1 000平方米放养亲虾45kg~60kg,雌、雄比为3~4∶1。
4.3 饲料及投喂
亲虾饲料投喂以配合饲料为主,投喂量为亲虾体重的2%~5%,饲料安全限量应符合NY 5072的规定,并适当加喂优质无毒、无害、无污染的鲜活动物性饲料,投喂量为亲虾体重的5%~10%。
4.4 亲虾产卵
当水温上升至18C以上时,亲虾开始交配产卵,抱卵虾用地笼捕出后在苗种培育池进行培育孵化,也可选购野生抱卵虾移人苗种培育池培育孵化。
4.5 抱卵虾孵化
抱卵虾放养量为每1 000平方米放养 12kg~15kg,根据虾卵的颜色,选择胚胎发育期相近的抱卵虾放人同一池中孵化;虾孵化过程中,需每天冲水保持水质清新,一般青虾卵孵化需要20d~25d。当虾卵成透明状、胚胎出现眼点时,每1 000平方米施腐熟的无污染有机肥150kg~450kg。当抱卵虾孵出幼体80%以上时,用地笼捕出亲虾。
5、苗种培育
5.1 幼体密度
池塘培育幼体的放养密度应控制在2 000尾/平方米以下。
5.2 饲料投喂
5.2.1 第一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