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渔政查获电鱼作业 渔船最高罚款达五万元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将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如违反《广东省禁止电、炸、毒鱼规定》有关规定,按电鱼工具功率每千瓦赔偿渔业资源损失300元至3000元。
龙岗区鱼政大队大队长电话(来源: 龙岗政府在线) :
戴玉茹
职 务:渔政大队大队长
联系方式:84405080
职 责:渔政大队
大队部电话:28909749,
南澳鱼政大队
地址: 龙岗区南澳街道海滨路 电话:13392800119, 13316885299,
东山鱼政执法队员电话:13510603456 邮件信箱:hao_ming168@hotmail.com
兄弟们拍下照片(最好是DV)后作为举报旁证使用
期望总版长期顶置此贴,让大家牢记这举报方式,我相信举报多了,一定会引起政府加以重视.
看看这条无辜惨死于炸鱼者鱼炮下的海豚BB,期望您不要再沉默,为保护我们的家园做点力所能及的事。
[ 本帖最后由 深圳老鱼迷 于 2008-2-16 20: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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