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浮标的浮力”与阿基米德定律的浮力一样吗?
《分析》一文中说“露出水面目数多的浮力大,露出水面目数小的浮力小(指相同体积的钓组或浮标),这同阿基米德定律没有丝毫冲突”。这种说法我认为是错误的。
让我们重温一下阿基米德定律的基本内容:浸在液体里的物体受到向上的浮力,浮力的大小,等于物体排开的液体的重力。浮在液面上的物体受到的重力等于所受到的浮力。
冲突一 浮力的所有权属于谁
浮力是水对浮标向上托的力。浮标全浸入水中时受到来自水对它四面八方的压力,来自前后左右横向的压力,方向相反,大小相等,相互抵销;来自上面和下面的纵向压力,因为两个面所处的深度不同,受到的压强就不同,因此向上的压力大于向下的压力———浮力就是这样产生的。水是浮力的施力体,浮标是受力体。这如同马拉车行驶,拉力是马所具有的,马车本身不具有浮力一样,浮标是不具有浮力的。
冲突二 大小和计算方法不同
《分析》前面说“如果我们将钩、坠、线、标等线组元件全部浸入水中,线组受的浮力的大小是线组的体积乘以水的比重”。这是物理学关于定律浮力的计算方法;而“浮标的浮力”的大小,《分析》却说“它取决于露出水面体积的多少或吃铅量的大小”。
二、滥用浮力的负面影响
将“定律的浮力”改头换面变成“浮标的浮力”、“剩余浮力”等,我称这种做法为“滥用浮力”,称改头换面的浮力为“伪浮力”。滥用浮力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
1.滥用浮力,使浮力面目全非
“浮标的浮力”没有确切的定义,它具体在指什么,有五花八门的说法,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种:排开水体所产生的向上托的力(请注意这决不是定律的浮力,这里说浮力是浮标产生的,而不是受到的向上托的力);比重比小于水的材料制作浮标而具有的上浮能力,是浮标制作时就赋予的能力,是天生的;是整支浮标具有的,是标尾具有的……让人无所适从!
“浮标的浮力”还有繁衍能力,因其大小取决于制作材料的比重,因此浮标体被叫做浮力体了;它出世不久,“剩余浮力”应运而生了,同样原因,比重比水小的空心尾就会“自行产生浮力”了,露出水面相同粗细和高度的空心尾和实心尾,再加配重调平水,空心尾需要的配重相对要大;如果挂同样的饵,空心尾子线绷得要直的说法出现了……至今这些“伪浮力”还频频现身,与阿基米德定律唱对台戏。不知又会给浮力再描绘个什么脸谱。
2.滥用浮力的文章不好读也不好懂
《分析》中有这样一段论述:“剩余浮力”中所称的浮力1同阿基米德定律中的浮力2,不是同一个概念,“剩余浮力”中的浮力是浮力3同重力等其它力的合力(1、2、3是笔着加的)。请注意,这段话是在引用了阿基米德定律的定义之后,在讲述了浮标的浮力与阿基米德定律丝毫没有冲突之后说的。谁能读懂这段文章?既然浮力1与浮力2不是同一个概念,那么浮力3和谁是同一个概念呢?如果是指定律中的浮力,即浮力2,用物理知识分析,钓组处于平衡状态时,合力只能是0;这时标尖露出水面的高度可能是0,也可能是1目、2目、3目等等好多种高度,若按剩余浮力的说法,这些0、1目、2目、3目等就是合力为1目剩余浮力、2目剩余浮力、3目剩余浮力。这是用物理知识解释不通的。如果浮力3是指剩余浮力即浮力1的话,钓组平衡时露出水面的标尖与重力的合力还能是它自身?这段文章让人不好读也不好懂。
就钓鱼人的知识构成而言,大部分都读过并懂得阿基米德定律,特别近几年学钓鱼的新钓友;再着,钓鱼队伍每年都在壮大,滥用浮力的文章就是让懂得定律的钓友舍弃定律,再补一堂“浮标的浮力”、“剩余浮力”的知识课,只有这样,才能似懂非懂地读这类的文章,而且每年都得有人补这样的课。
3.滥用浮力的文章,写起来也难
写文章的人,大都懂得阿基米德定律,那么为什么还要滥用浮力呢?原因可能有三:一是个人的错误认识,以为定律是用以教学生的,钓鱼人写钓鱼文章无须那么拘谨认真,以为真伪浮力的关系如同学名“马铃薯”与俗称“土豆”的关系一样,无所谓。二是迎合对定律谬误者的随意说法;三是追随所谓的潮流、时尚。“剩余浮力”不是某位名人首先提出来的吗?不是有人说已经约定俗成,用也无妨吗?那么就人云亦云吧;如此这般地写文章,又怕别人读不懂,就在文章的开头或中间,用相当的篇幅作介绍,加说明:这里的浮力是什么什么,那里的浮力是什么什么......你能说写文章不难吗?而效果却适得其反。或许作者有为读者解惑之意,但是,年年都有新钓友,那就要年年解惑,文章也必将年复一年地不好写。
4.滥用浮力有误人子弟之嫌
可能是“近墨者黑”吧,读初中的孙女也爱看《钓鱼》杂志,一次,她问我,浮标有浮力吗?我反问,你说呢?她说,浮标不会有浮力,它只有浸在水中,才能受到水对它向上托的力———浮力,怎么这篇文章说“浮标的浮力”呢?如果我在答卷上说物体有浮力,老师肯定扣分。好在孙女还有一定的辨别能力。
